2019年各省市最新光伏政策汇总 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新政
2019年各省市最新光伏政策汇总
1、北京市
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.3元(含税)的奖励,连续奖励5年。适用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。
2、安徽省亳州市
在国家补贴基础上,给予0.25元/千瓦时财政补贴;补贴时限为10年。在补贴期限内的继续享受此补贴。
3、浙江省宁波市
浙江宁波市计划居民分布式光伏达到9万户目标后将停止0.15元/千瓦时的市级补贴。
4、陕西省西安市
对在西安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或个人利用住宅(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)在本市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,且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“领跑者”先进技术标准,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、行业或地方标准的,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。
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,自项目并网次月起,给予投资人0.25元/度补贴,补贴执行期限5年。
5、山西省晋城市
2018年贫困户,5KW上限,给予3元/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,同时每度电补贴0.2元/千瓦时,享受补贴到2020年。
6、湖南省
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,对2014年1月1日—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.2元/千瓦时的补贴。
其中:2016年底以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2017年1月1日—2019年12月31日,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—2019年12月31日。(具体规定和要求请联系当地有关部门)